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工作考核
1、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5、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
6、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四类问题。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审查、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一)工作成效:2023年度中心接受政府采购委托项目34项,预算金额6658.47万元,中标金额6393.57万元,节约金额264.90万元,节约率4%。在日常采购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性措施。全年服务质量、信誉状况良好,不存在违法违规采购行为,采购效果整体良好。
2、存在问题:(二)存在问题: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采购文件与采购需求契合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六、考核结果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指标、民主测评内容汇总统计:2023年考核得分93分,确定考核等次: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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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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