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4052024ACS00060(第三包)二、项目名称:
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支持普惠托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辽宁裕厨厨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3号(5-5-2)
被投诉人 1 :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东大街99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拓创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保定门西街309号世纪城写字楼1407室
相关供应商: 山西恒业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门西街309号世纪城9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未填报本次采购中其他产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次采购政策,属于资格条件不符合,其性质属于未实质性响应,应予废标处理。2、中标公告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幼儿教具中消毒柜,所填报的制造商为广东嘉佩乐教育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具备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1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另经审查,招标文件中有部分货物属于集采目录项目,应有集采机构组织实施,由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