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8252024BCS00080
二、项目名称
新绛县龙兴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2栋1单元23层2303号
法定代表人:郭传亮
授权代表: 时凌涛
地址:山西省泽州县山河镇时街村当街15号
被投诉人1:新绛县龙兴中学
地址:新绛县学府城
法定代表人:赵志良
被投诉人2: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402室
法定代表人:刘巍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 2024年8 月2日《新绛县龙兴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1408252024BCS00080)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 8月9 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19条的规定,予以受理并就投诉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投诉事项1: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为工程预算编制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约定的相关条款;投诉事项2:采购人先开工后招标,违背政府采购程序。
经审查:投诉事项1、2、均存在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该投诉事项1、2不成立。
以上事实,有《投诉书》、《质疑函》及《质疑回复》、《投诉书答复回复函》《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等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驳回投诉
新绛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