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芮城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询问、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现场审查、查阅实证资料、抽取项目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采购工作任务。2023年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21个,采购预算金额2685.0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71.04万元,节约资金13.98万元,节约率0.52%。
(二)存在问题
1、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完整、不够精细,个别项目评分因素设定不明确,采购文件中未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
2、采购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无音视频资料。
3、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4、采购代理方案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考核结果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考核得分90.1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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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