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临汾市财政局 2024-08-15 09:20:52

一、项目编号:

1410992024AGK00139 

二、项目名称:

临汾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扬尘治理智能化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1 :临汾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临汾市解放路14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德和悦汇广场2号楼120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 1:评分标准依旧未依法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的评审和判断标准,变相引导专家采用横向比较打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容易造成评标委员会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投诉事项 2:评审标准中要提供的材料不明确,不利于投标人准确响应招标要求,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容易造成评标委员会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投诉事项 3:被投诉人未在质疑答复函中告知质疑人有依法提起投诉的权利,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资料,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 1,2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投诉事项 3 成立。 责令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整改。  


 

 临汾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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