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运城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是2023年度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二是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根据不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了10个项目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结合单位自查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档案、抽查项目资料、座谈了解及问卷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在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工作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采购结果满足要求。2023年度中心接受政府采购委托项目57项,预算金额25240.21万元,中标金额23979.51万元,节约金额1260.7万元,节约率4.99%。2023年收到质疑投诉二件,能够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答复。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采购文件范本化,采购文件与采购需求契合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六、考核结果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指标、民主测评内容汇总统计:2023年考核得分95分,确定考核等次:优秀。
运城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