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泽州县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自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6月,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抽取5家代理机构,检查项目23个,涉及金额10015.15万元。
一是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检查工作。
向各代理机构下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其围绕“四类”问题开展自查。县财政局对照工作指引,对被检查项目档案资料进行细致核查。全面排查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在线查验、询问等方式确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结合书面审查发现问题,深入代理机构现场核验,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由代理机构签字签章确认工作底稿,依法履行调查处理程序。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对照省市下发的处理口径,向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整改通知书,处理结果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主动公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结果运用到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泽州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