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91号8层802号房
二、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晋中市数据局《关于对晋中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发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22、2023两个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320万元、325万元,中标企业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环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硬件系统部分)和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平台维护等内容进行转包,转包金额分别为190万元、90万元,构成违法转包。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计叁万贰仟柒佰元整(32700元)的罚款。
晋中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