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10992022CGK00497二、项目名称: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河汾一路跨汾河大桥工程监理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临汾市尧都区古城公园西南角 |
| 2 |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 临汾市尧都区供热小区1单元401室 |
四、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此项目存在:
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保证金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公示政府采购合同问题;专家劳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问题;开标现场评审纪律不规范,未在评审活动前宣布评审工作纪律,未采取通讯工具统一管理措施问题;未按相关规定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15日内报回市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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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