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临汾市财政局 2024-07-29 18:49:34

一、项目编号:

 1410992023CGK00045 

二、项目名称: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河汾一路(规划三街至跨汾河大桥)快速路工程监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临汾市尧都区古城公园西南角
2 山西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汾市开发区锦悦汇A座
         


四、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此项目存在:
  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问题;限制保证金的形式,不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问题;未在采购文件明示代理费用收费方式及标准问题;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问题;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评分因素未细化和量化问题;存在未明示并公开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的问题;开标现场评审纪律不规范,未在评审活动前宣布评审工作纪律,未采取通讯工具统一管理措施问题;未按相关规定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问题;专家劳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十四款、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山西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15日内报回市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临汾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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