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山西筠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筠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樊家坪村84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经查发现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1111888元千分之五即5559.44元的罚款。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襄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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