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河津市财政局 2024-07-09 18:26:11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津市阳村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河津市阳村街道太阳村

二、基本情况

该单位在购买沙发、桌椅、电子屏、空调中存在下述问题: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未将政府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备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一)和第六十八条(一)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

2.给予警告

 

河津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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