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山西方舟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方舟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向阳华府
二、基本情况
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抽取的5个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无音视频资料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山西方舟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临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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