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太原专一宝贝营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马凡仙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东曲街道小峪沟社区73号
二、基本情况
近期,根据审计线索对榆社县学生营养餐小食品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2020年12月太原专一宝贝营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社会保险凭证和企业经营业绩资料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并在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获得13所学校供餐资格。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罚如下:处以罚款1416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榆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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