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9232022ACS00090、1409232022ACS00174二、项目名称:
代县新城区道路标识工程采购项目、代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购置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山西中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体育南路95号北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8号楼402-A室 |
四、基本情况
我局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在项目1-5项目中山西中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退部分用于抵顶招标代理费情形。项目1至项目5中存在在评分办法中将响应文件编制完整、目录编排合理易查询,页码编排合理等列为扣分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规定,山西中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收到本处理决定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报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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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