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8242023AGK00010、1408242023CCS00030等二、项目名称:
稷山县殡仪馆补充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稷山县2022年部级小麦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稷山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
四、基本情况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政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在稷山县殡仪馆补充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项目编号:1408242023AGK00010)、稷山县2022年部级小麦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项目编号:1408242023CCS00030)稷山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84)代理中存在逾期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稷山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