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10292024CCS00062二、项目名称:
乡宁县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市鑫腾飞灭蟑螂灭鼠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头道巷10号商铺D01号
被投诉人 1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址:乡宁县滨河路东路65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磐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天鹅大酒店写字楼3号楼东单元18层东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人不予落实质疑答复法定义务的行为涉嫌违法。2,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违法。3,磋商文件评审因素“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设定违法。4,磋商文件部分主观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侵犯了投诉人合法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4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关于质疑答复函中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内容违法问题,以及磋商文件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乡宁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