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浩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公安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朔州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朔财购〔2023〕20号)文件要求,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朔州市大医院信息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采购公告内容不完整;2.逾期退付保证金;3.采购文件设置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第十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八)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于七日内将整改情况报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