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招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公安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朔州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朔财购〔2023〕20号)文件要求,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2.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三..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朔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