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大同市云州区德丰乡韵艺术团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大同市云州区德丰乡韵艺术团
2、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倍加造镇倍加造村村委会四楼
二、基本情况
我局对大同市云州区文化旅游局来函内容进行核实,发现大同市云州区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项目编号:1402152024CCS00029)包一,中标单位为大同市云州区德丰乡韵艺术团,该公司在上传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而实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11-24至2023-11-23。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的项的规定,本机关对大同市云州区德丰乡韵艺术团做出如下处罚:
罚款贰仟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大同市云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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