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中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二段161号兰亭财富广场24幢2单元8层0801号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局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学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992023ACS00206)、“学校实训设备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1407992023ACS00254)、“学校高水平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992023ACS00105)、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中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1407992023CCS00102)、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经费及租赁费(零星拆违治乱项目第三方施工队伍选用)”(项目编号:1407992023CCS00070)中,该公司存在限制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方式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山西中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晋中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