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6022024AGK00004二、项目名称:
2023年朔城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物资(口粮、衣被)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晟燊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河东村
被投诉人 1 :山西欧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市宝源商务写字楼B1008室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朔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
相关供应商: 山西虹景被服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园区9号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投标过程中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部分供应商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涉嫌串标围标,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投诉事项二:(1)评审专家未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专业素质和能力不足,导致损害我公司获取中标可能的权益。(2)代理公司与评标专家串通,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评标,专业素质不足。(3)在专家1做出不符合事实的评判下,评标委员会需要共同认定资格符合性,且需要对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评标过程不符合招标流程。(4)招标过程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一、二(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认定投诉事项二(3)投诉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判定投标无效属合规行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及其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朔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