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康倍立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长风东街16号3幢10层1015、1016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实验室检验检测任务保障服务(二)(1499002022CGK01837,第三包)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单位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第三包采购金额1,355,000元千分之五即6,775元的罚款。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