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灵石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采购活动规范操作、集中采购任务完成、工作质量(满意度)、制度建设和其他事项等方面。抽取2022年度代理的3个项目对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了检查考评。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听取汇报、抽取项目实地检查、查阅印证资料、社会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
2022年,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采购效率和质量较高;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采购程序规范透明,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采购文件编制和公告发布符合要求,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采购质量和效果良好。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高,能够较好胜任各工作岗位。全年组织政府采购项目30个,预算金额6081.1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827.01万元,节约资金254.15万元,节约率为4.18%,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六、存在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完整,如缺少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
2、工作岗位设置未公布;
3、管理操作环节权责不太明确;
4、未公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5、政府采购文件保存中归档文件不全,如缺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凭证、履约验收未归入档案。
七、考核结果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考核得分92.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灵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