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蒹葭源野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98号1幢8层14号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山西五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麝专项调查与监测项目(1499002022CCS01506)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单位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500,000元千分之五即2,500元的罚款。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