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河曲县财政局 2024-03-27 16:30:55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黄河东大街 

       二、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河曲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服务项目(编号:1409302022AGK00013)”中,招标文件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设置了“投标人在本地(河曲县)设有仓储基地”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做出以下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河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河曲县财政局

  2024年03月27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