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评审专家入库审核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2024-01-30 09:15:5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从业资格线上培训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近期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评审专家申请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已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或评审专家库,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审核的。

(二)拟新申请备案入库的代理机构或新增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

二、审核时间

202421-20242月29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三、注意事项

(一)用户通过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二)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的考试成绩。

(三)代理机构需对系统中缺失的内容补充完整,如个人社保、劳务合同、培训证书、场地照片、租赁合同、账务年度报告等。

(四)评审专家需对系统中缺失的内容补充完整,如工作履历职称信息等。

(五)拟新注册代理机构,严格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线登记、信息变更操作流程及说明,完成登记申请。(http://www.ccgp-shan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8042&articleId=HDIH+fA+7pTxWc7J/8Ac9w==

(六)拟新申请的评审专家,严格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知,完成入库申请。(http://www.ccgp-shan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8042&articleId=veV2B7y2StBFTuASB67FUA==)

四、有关要求

(一)请所有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申报材料虚假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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